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发言材料:严守党的纪律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1597字)

近期,我参加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深刻认识到党中央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作为党员干部,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下面,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后进行三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本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内容,全文共3编,11章,158条,较2018年版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充分彰显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是要坚定信念,做对党忠诚的财政干部。财政干部从事的所有业务都是党领导下的具体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必须对党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理想信念之“钙”,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基础。对党忠诚,就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就是要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二是要严于律己,做干净清白的财政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为我们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财政干部作为替党和国家掌管公共资金的“当家人”,又成天与资金打交道,容不得办点私心杂念,必须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于律己,保持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