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与业务融合治理交流材料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确立了党委(党组)在国有企业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的XX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要“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由此可见,国企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党对国企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在国企领域巩固和强化党的领导地位,提高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本文基于公司治理理论,提出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路径选择,以期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国有企业党建与业务融合治理提供借鉴。

一、明确国企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理念与目标

首先要明确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目标定位。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经管层的经济核心作用,其本质就是党组织治理政治逻辑与管理层治理经济逻辑的有机统一,使党组织建设和经营业务发展相互融合,顺应党建业务互促共融的发展理念。因此,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目的并不是相互制衡,而是要明确角色定位,做到权责明晰,协同有序。国企党委(党组)通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统筹协调,为企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和企业经管层共同作出合规、可行的科学决策。在具体目标设置上,党组织要把好政治关,对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具有决策参与权,而公司治理则要把好经济关,对企业各类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和决策。党组织与公司融合治理的目标就是要制定兼顾政治和经济发展的融合目标,从而发挥各自角色优势,运用不同决策标准和规则把握公司决策的政治关和经济关,共同做出符合企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战略决策。

二、做好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层级设计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要做好各层级设计,关键在于制度和人。在制度上,通过党建入章、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安排,明确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性、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使得党组织在嵌入公司治理的过程中有章可循。同时,党组织参与治理不仅体现在重大决策制度安排上,更要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中。通过制定党组织参与经营业务的各类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依据党组织工作性质和特点,将党组织工作目标细化形成关键指标,融入到日常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中,进而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强化组织引领,做到哪里开展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就拓展到哪里,把党建与业务进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人才配置上,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干部任命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对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要选优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既要选拔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又要注重政治素质把关,使基层党务管理者成为党建业务“双带头人”。在人才培养上,既要注重培养业务能力,也要注重提升党性修养,通过党课学习、挂职锻炼、岗位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党建业务双培养,为企业建立起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同时,还应推进党组织全覆盖,通过党组织与业务网点同步设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载体平台同步搭建,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等各种形式,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将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系统性地推动人才建设。

三、实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变革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重点在于组织结构变革,目前主要的参与方式包括“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嵌入以及“讨论前置”等方式。领导干部采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将党的领导融入到企业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