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党课讲稿:加强组织纪律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4845字)

同志们:

党的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个体之间关系的规范。组织纪律是二十大党章规定的党的六项纪律之一,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有着严密的组织体系,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都要靠坚强的组织体系去实现。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措施。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党面临各种风险挑战和矛盾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确保全党服从中央,才能形成克难前进的强大力量。这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和国家事业顺利进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

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历史悠久,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无数实践证明,严明的组织纪律不仅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也是党在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中保持团结统一、提高战斗力的基础。

在新中国成立前,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革命任务,党的组织纪律建设起步于实践中的需要。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就明确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这就是“四个服从”原则中“全党服从中央、少数服从多数”的雏形。党的五大通过的党章将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的组织原则写入党章。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我们党深刻认识到严明的组织纪律对于战争胜利的决定性作用。面对复杂多变的战争环境,我们党加强了对党员的政治和军事训练,强调纪律的铁的性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对“四个服从”首次进行了比较完整的表述。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将“四个服从”作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一条写进党章。1948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建立请示报告制度,这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取得革命的胜利具有重要作用。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党的统一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夺取革命的胜利具有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组织纪律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将民主集中的原则丰富为六条。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的行为作了全面规定,为党员遵守组织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