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服务保障民生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民生领域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民生法律服务质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均等普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体目标,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整合法援、律师、公证等多项法律服务资源,推出“金牌调解员”“律师在线”“法规案例”等线上优质法律服务产品。在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司法所,高标准打造实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相互融合。

(二)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均等普惠、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聚焦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开辟法援“绿色通道”,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简化法律援助办理程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一次办好”工作。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搭建矛盾纠纷“共享调解平台”,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实现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要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观念素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建全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分级分类开展“菜单式”精准普法。在全区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全面优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强化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在城区打造普法宣传主题公园,各镇(街道)打造特色精品镇村法治文化园(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街,建成村(社区)法治阵地,形成立体式法治文化阵地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足。镇(街道)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多数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多个村的法律顾问,时间及精力有限,每月到村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较少,未能及时解决群众法律诉求,难以满足群众对法律多元化需求。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群众知晓度不高。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具体,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内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等了解程度不高,法律援助未能形成品牌化、社会化效应。

三是基层调解队伍专业化能力不强。村(社区